就那一眼,让我心甘情愿当了 7 年的舔狗。 我一直觉得最后陪在他身边的人一定是我,因为褚时的脾气太臭了,追他的人那么多,没有一个能坚持 3 个月的,而我一待却是 7 年。 陪伴,也是一种特权不是吗? 「周末有空吗?要不要去约会?」容昀漫不经心地开口,把我从回忆里拉回。 想起所谓的「7 日恋爱」,我疲倦地揉了揉眉心,有点心不在焉: 「那就是个玩笑,不用当真。」 他眉头一挑:「怕了?」 我也眉头一挑:「激我?」 巧了,我最吃这一套。 为了监督我,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朋友专门建了个群,每天督促我和容昀打卡报备。 开始两天还算正常,都是去某某餐厅吃个饭,到江边牵个手之类的,还算容易,后面就逐渐狂野起来了。 第 3 天,竟然让我和容昀写下对方的 100 条优点。 我勉强写了 30 条就吹不下去了,趴在客厅的小桌板上抓耳挠腮。 容昀看了嗤之以鼻:「很难吗?」 「不难吗?」我反问。 我抢过他的本子,倒要看看他写的什么,结果这人比我还不如,上面只有一条—— 能吃能喝。 呵呵,我谢谢你啊。 我把笔一扔:「不玩了,分手。」 「别啊。」容昀急了,拽了拽我的袖子,见我不为所动,又贱兮兮地说,「我帮你写还不行吗?」 怂怂的,怪可爱。 褚时就从没对我低过头,每次都是我忍不住先去联系他,但什么时候理我全看个人心情,有时两个小时,有时 3 天,也有时…… 根本就不回。 我直接倒在沙发上,把头埋进抱枕里: 「那就辛苦你了,走的时候带下门。」 工作一整天,沾到沙发没多久我就睡着了,等我醒过来,身上盖了毯子,手机也炸了锅。 打开手机,群里竟然爆了 1000 多条消息。 我有不好的预感。 点开一看,最顶上的是容昀发的图片,微微发黄的纸页上,字迹飞扬跋扈—— 腰好。 100 遍! 他竟然把「腰好」写了 100 遍! 更让我难受的是,褚时也在这个群里。 可密密麻麻的群消息中,没有一条是属于他的。 我没想过会和容昀在一起,但奇怪的是,和他谈恋爱的感觉还不错。 好像年少时积攒的朦胧好感,经过年年岁岁的沉淀,逐渐化成了一坛清冽的好酒。 不浓,但历久弥香。 不加班的时候,容昀就会来陪我,和我一起看个电影吃顿好的,顺便完成打卡任务。 最后在天黑时规规矩矩回家,分寸感拿捏得刚刚好。 所以到第 7 天的时候,容昀问我要不要继续时,我说也行。 我妈曾经夸我:「梨子最大的优点是从善如流。」 我深以为然,就是不知道在喜欢褚时这件事上,我为什么没听任何人的劝。 发愣间,容昀已经凑了上来,贱兮兮地问我能不能抱一下。 我点头,大方张开双臂。 抱上来,他又得寸进尺:「那能亲一下吗?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