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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夏露的反应却十分冷淡:“哦,我一直用香奈儿和迪奥,没用过这款。”

陈秋白的脸颊有点烧,默默离开了洗手间。对于自卑的人,自身的价值总是存在于他人的眼光中。旁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,就能精准地击垮她的尊严。

下午,记者站的前辈带新人出去跑业配新闻,站里的车送去维修了,开的是夏露的宝马车。前辈坐副驾座,陈秋白跟梁媛还有一个摄像坐在车后座,安娜苏的香水味飘在空气里,突兀又尴尬。一整个下午,她的胸口都浮动着一股令人不快的晕车感。

下班回到家里,她把那瓶香水丢在抽屉里,从此再也没有用过。

凌云只以为她喜新厌旧,也没多想,又攒了两个多月的工资,给她买了条施华洛世奇的项链,当做情人节的礼物。

陈秋白高高兴兴地戴上了,对着镜子拍了好几张照片,选了三张拍得最好看的,发到了人人网。然而,只有寥寥几个点赞。

夏露也给她点了赞,顺手晒出了自己的情人节大餐和宝格丽手链。评论区瞬间涌进了一大帮捧场的,其中还有不少同事。陈秋白翻了翻评论,默默地删掉了刚才的状态,那条项链也没在同事面前戴过。

她知道凌云已经把所有的钱花在了她身上。他是她的骑士,只要他有的,他都已经毫无保留地给了她。年少时,她也曾是个心思单纯的小镇女孩,一对草莓发夹都能让她开心好几天。

但她现在看到了更大的世界,知道这世界上有些人十几岁就开着宝马车,可以随心所欲地吃几千块的晚饭,买几万块的首饰,钱也给他们买到了朋友、地位、尊重和毫不费力的生活。他们的光芒让她自惭形秽,无处遁形,那些廉价的事物已经无法让她满足了。她心里有个洞,总也填不满。

跟凌云交往后,她从没在社交平台发过两人的合影。事实上,除了几个关系要好的老同学,都没几个人知道他们在一起了。跟凌云交往总归让她有些羞于启齿,但这种想法本身更不光彩。因而,她一直没让凌云知道这件事。

凌云只把她阴晴不定的态度当做耍小性子,一如既往地宠着她,满足她,快乐地投身于一个人的热恋里。

两人磕磕碰碰地交往到了五月,陈秋白态度上越来越不耐烦,凌云慢慢也就明白过来,陈秋白是在嫌弃他。她似乎十分害怕别人知道他是她男朋友,除了在床上,她很排斥亲昵举动,从不让他接她下班,也不允许他在人人网和空间评论她的状态,同事聚会更是从不带他参加。

他成了她光芒熠熠的生活里最见不得光的部分。这事像一根锋利的刺穿透了他的自尊,狠狠扎进他心里。但他太爱她了,一颗心里全是她,他总不能把它丢了,只好忍着痛苦拔出了那根刺,在她看不见的角落独自舔舐伤口。

他默默安慰自己,秋白那么好看,那么优秀,两人的家境也相差万里,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,他是无家可归的野狗,他的确配不上她。她肯跟他交往他就该感激涕零了,对她包容忍让也是应该的。他用自我打压的方式说服了自己,心里似乎好受了一点。

然而即便伤好了,也总会留下一道难看的疤,某些事物还是在他们之间悄然改变了。

四十章 我现在好讨厌你。

五月下旬的一个周五,记者站组织了一次聚会。陈秋白早上吃饭时跟凌云打了招呼,说晚上要跟同事聚餐,可能会晚一点回家。

凌云怕她回家太晚不安全,非要缠着她问聚会地点。陈秋白拗不过他,只好告诉他了,出门前再三叮嘱,不用过去接她,她会跟同事一起打车回家。

凌云答应了下来,晚上故意留在公司加班,过了九点就开始一遍遍地给陈秋白发信息,问她聚会什么时候结束。

陈秋白拖拖拉拉地回了两三次,到了十点钟,她实在懒得再回复,索性把手机丢在包里不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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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云坐在工位上焦躁地敲着桌子,一直等到了十点半,还是没有等来陈秋白的回复,打了两个电话她也不接。他不由如坐针毡,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坐地铁去找她了。

陈秋白他们聚会的餐厅是家美式餐吧,位于国贸商城。凌云不怎么来这边,一出地铁就被四下闪烁的霓虹灯晃得晕头转向,一连问了几个路人,才总算找到了餐厅。

他从正门进去,转了个弯,一眼就看见了陈秋白。这会儿她正在兴头上,跟几个同事热烈地聊着什么,脸颊红红的,估计又喝醉了。

凌云迟疑着要不要上前跟她打招呼,她的视线已经扫了过来。

两人四目交接,陈秋白眼中的神采暗了暗,继而若无其事地向他招了招手:“好巧啊,你怎么来这边了?我跟同事聚会呢。”这话无疑是在跟他拉开距离。

他是从公司直接过来的,身上背着个又旧又大的电脑包,依旧是T恤牛仔的打扮,牛仔裤的裤脚磨旧了,T恤也很廉价,领口松松垮垮,因为成日跟着领导在外跑业务,脸和手臂都晒得黑黑的。这样一幅不修边幅的形象,与这个遍地都是装腔作势的时尚达人的场合显然是格格不入的。

陈秋白难堪极了,说话间眼中流露出些许愠怒,明显是对他不请自来感到火大。凌云下意识地停住脚步,没再近前。

梁媛也朝那边看过去,上下打量着凌云,饶有兴致地问了句:“哎呀,秋白,这是你男朋友吧?”

陈秋白连忙说:“就是个老同学。”

因为急着要跟凌云撇清关系,她并没有放低音量。但她仍心存侥幸,觉得餐吧里音乐嘈杂,凌云肯定没听见。

凌云不近不远地站着,表情没什么变化,淡淡说了句:“你早点回家,我先走了。”

说完,他就转身走了,脚步一深一浅,身影显得更寒酸了。这些年来,他一直十分努力地纠正自己的高低脚,平时走路基本已经看不出来了,但心不在焉时仍旧会露出马脚。

陈秋白看着他的背影,愣了愣神,意识到刚才那句话还是被他听到了,心里一阵沮丧。

夏露也看着凌云,等到他走过了转角,对陈秋白惊讶说:“哎呀,你同学腿脚有残疾吗?”

陈秋白还在想着刚才的事,心中乱糟糟的,无意识地解释说:“小时候被他爸打的,伤到了骨头。”

“可惜了,长得这么好。”夏露笑问说:“农村的吧?”

“你怎么知道?”梁媛好奇问。

夏露仍旧笑着:“农村人身上都有股相似的气质,就算掩饰得再好,也能一眼看出来。”

陈秋白听得不舒服,心想自己身上是不是也有她说的那种气质。

她正想ʝʂɠ着,几个同事就着话头七嘴八舌地议论了起来:

“我跟你们说,农村的男人不能要,尤其是这种原生家庭不好的,心理多少都有些扭曲,特别可怕。”

“对,真不能找凤凰男,不然一辈子都完了。”

“秋白,这男的家里是不是还有姐姐?”

陈秋白脸上几乎挂不住了,小声说:“我也不知道,我跟他不是很熟。”

同事们说:“肯定有姐姐,农村那边基本都是姐弟家庭。”

“这种家庭的更不要,不然被吃一辈子。”

“对,这种男的只会吸血。”

陈秋白默默喝着酒,没再说话。

转角那边,凌云贴墙站着,抖得像片摇摇欲坠的叶子。

角落里没有灯,他垂着头,脸上一片昏暗,像只暗潮里的牡蛎。那些对于他人人生高高在上的刺耳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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